2023-03-03 点击量:22
公用工程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市公用工程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样板引路”工作,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品质青岛”影响力,结合我市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实际,现将全面落实公用工程样板示范制度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各分项工程样板示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全面提升公用工程施工质量,为人民群众用气、用热安全提供源头保障。按照“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确保实效”的要求,积极培育样板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应实施样板示范制度。
(二)各分项工程将样板示范与首个检验批验收相结合,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展示、样板间等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使施工人员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
(三)新开工项目必须将样板示范制度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按照方案严格执行。
(四)高度重视各分项工程首个检验批施工环节质量控制,视情况进行监理旁站。
(五)各分项工程样板示范和首个检验批验收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以及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专业工长、主要技术工人等参加,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六)各分项工程样板示范过程应留存必要的文字、影像资料,并及时存入工程技术资料中,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将作为重点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沟槽开挖、管道焊接、管道安装、防腐补口、接头保温等不同分项工程的样板示范合并进行。
(八)各分项工程样板示范前应由建设单位提前通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工程样板示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项目质量工作基础、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起着重要作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样板示范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相关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明确样板示范内容、具体措施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指导和激励并重的方式,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提高项目开展样板示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管理,营造氛围。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样板示范工作管理,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样板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推进样板示范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统筹,务求实效。相关单位要将样板示范工作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结合,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推进样板示范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实现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3月3日